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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市 支队部署2018年执法监管工作安排 重点推进八项工作任务

2019-11-21

扬州市 支队部署2018年执法监管工作安排  重点推进八项工作任务通知部分截图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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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10日下午,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召开全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会议,支队中层以上人员和各县(市、区)环境监察大队长参加了会议。

会议强调,2018年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紧紧围绕扬州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任务,加快建立适应新常态的环境监管执法体制机制,坚持刚性执法、公正执法、廉洁执法,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,力争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数量突破1000件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、二级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、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保持“零火点、零影响”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90%以上、70%以上的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完成环境安全达标建设,为建设美丽中国扬州样板提供坚强保障。

会议要求,2018年要重点推进八项工作任务:一是全面加大新环保法实施力度。治污设施用电监管平台开展环境执法利剑斩污行动,结合水、大气、土壤重点治理计划,围绕化工、涉重、医药、燃煤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业园区(集中区),全面梳理突出环境问题,每季度开展1个以上专题的执法行动。结合263专项行动工作和保大气环境质量、保饮用水源地和江淮生态大走廊环境安全、保重大活动期间环境质量等内容,适时开展环境执法强化检查行动。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密度,常态化组织开展全市交叉执法检查、环境执法突击月等执法检查活动,全面加大夜间、节假日检查比例,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落实闭环跟踪措施。继续加大综合惩处力度,加大司法联动工作力度,让违法企业切身感受到环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二是加强“双随机”日常环境监管。

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,针对排污单位、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,严格按照抽查比例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。强化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,确保已发现的环境问题整治到位,纠正重查处轻整改现象。三是按上级部署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。继续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,认真做好第三批11个行业和第四批11个行业的排查、判定和评估工作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,加强重大活动期间执法检查,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力度,切实保障空气环境质量。开展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行动,推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于2018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。

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专项执法行动,对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及园区污水排放、环保用电监管云平台治理及环境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回头看。开展绿盾专项执法行动,加大生态红线、自然保护区、森林公园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监督检查,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。开展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,对“一把火”及时提请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。做好调度协调和信息汇总报送工作,提高禁烧工作成效。四是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。按照《市政府办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意见》,进一步建立健全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体系,提高网格化环境监管水平。五是持续开展信访销号行动。

对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重点问题、重点地区,全面深入排查,建立销号清单,实行领导包案处理,责任到人,限期解决,切实提升民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。六是加大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。进一步修编完善政府、部门、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,指导企业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,推进2018年底前70%的企业完成环境安全达标“八查八改”工作。加强省运会、省园博会、汛期高温等重点敏感期间的环境安全保障工作,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,按照环保部“五个一”和“三个不放过”的要求,及时妥善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。

七是提升环境执法科技化和规范化水平。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管理,确保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90%以上。进一步扩大超标留量采集设备的建设范围,稳步推进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控云平台建设试点工作,不断探索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规范化、科学化运行水平。继续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,配备配足环境执法装备,加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。八是加强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。开展环境执法队伍作风强化年活动,进一步营造爱岗敬业、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,增强环境执法队伍的荣誉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。推进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,建立健全内控机制,落实一岗双责,强化监督检查,严守廉政底线,严防失职渎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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